我市出台十二条措施保护耕地

本报讯 (记者刘明振 通讯员张蕊 何剑)5月13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耕地保护出台十二条措施,从源头上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通知》明确12条保护措施,分别是严控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强化信息监测、开展巡查监管、实行全面普查、组织督导抽查、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报告进展、实行“红黄牌预警”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强化结果运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含龙感湖管理区、白莲河示范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国家“六个严禁”的具体要求,制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和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耕地“非农化”问题发生。

《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然资源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理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耕地撂荒整治等专项工作成果,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情况实行“红黄牌预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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