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黄冈市召开 “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 推进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
黄冈市各县(市区)财政
共筹集资金8000余万元专项用于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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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油类型乘用车。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申请补贴信息,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
2.申请人本人银行卡的开户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信息;
3.报废汽车和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4.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6.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并取得。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老旧汽车购买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按照新车能源类型及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补贴。
对新购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2000元、4000元、6000元补贴。
补贴申请由用户个人发起。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8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懂车帝”平台为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平台受理补贴申请,审核旧车转让信息以及新车购置和注册登记信息。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以下补贴申请信息: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
2.申请人本人持有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开户行信息;
3.申请人本人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4.旧车和新车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5.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6.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7.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8.新车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车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
9.新车《机动车行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转让登记、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平台将审核结果通过平台页面显示和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如需修改,同步告知需补正的信息和材料。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提示在活动期限内补充更正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重新排序。申请人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个人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一、二级能效水效的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等家电家居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0%给予立减补贴,单件商品最高补贴1000元。
回收空调柜机、空调挂机,分别给予100元/台、60元/台补贴;
回收220L以上冰箱冰柜、100L—220L冰箱冰柜,分别给予40元/台、35元/台补贴;
回收投影仪给予30元/台补贴;
回收40寸以上液晶电视机给予25元/台补贴;
回收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扫地机、吸尘器给予20元/台补贴;
回收CRT老显像管电视、净水机给予15元/台补贴;
回收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给予10元/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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