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湖北“陪老假”:落实还是差把劲

世界那么大,带父母去看看。近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享有年假和探亲假的权利。提倡用人单位给予休假,让赡养人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鼓励用人单位给赡养人不少于1周带薪假照顾失能及住院老人。

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陪伴所带来的精神慰藉,是任何物质补偿都无法替代的。不过目前存在的客观现实则是,年轻子女往往工作繁忙,无暇尽孝。加上人口流动愈加频繁,不少子女面临与父母分居两地,造就了不少“空巢老人”。

在“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今天,我省此次公布的《办法》拟提出为子女行孝放“孝老假”,无疑是恰逢其时,也符合提倡孝道的价值取向。不过,从社会反响上看,相当一部分网友对“孝老假”的推出,并非如预想中的一样“喜大普奔”,反倒有些不同的声音。

既能孝老侍亲,又能放假休息,还有“带薪”待遇,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显而易见的是,网友的疑虑并非针对假期本身,而是对其落实的前景不太乐观。

今年9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就有类似“孝老假”的制度设计。近年来,包括针对女性的“痛经假”等等,各种名目的假期也不少见,但真正享受到的职工,恐怕不多。

再比如,所谓的“探亲假”已经实行了30多年,如今在很多单位企业,别说普遍享受,很多员工可能听都没听说过。在有些“加班文化”盛行的地方,就连基本的“带薪休假”乃至双休日,落实情况都不乐观。公众对此次“孝老假”持观望态度,也就情有可原了。

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有很多。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政策大多强制力有限,难以形成约束。同时,员工和单位间的话语权失衡,加上考核制度的设计造成一旦休假,薪酬将面临大幅缩水,员工也只能“望假兴叹”,更不敢向单位争取。

另一方面,员工大面积休假,必然对日常工作造成影响,客观上抬升了用工成本。因此,除了有些国企和机关单位外,类似私企、民企这样的用人单位,自然不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增加了政策推行的阻力。

如此观之,“孝老假”的初衷良善,但要真正走下纸面,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还需要辅以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跟进。比如如何维护员工在休假期间的利益、如何减轻相关企业单位的负担以消解抵触情绪等等。

鼓励“陪老假”还需更多助力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送审稿),提倡单位给职工假期带父母去旅行,并鼓励给赡养人不少于1周带薪假照顾失能及住院老人,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说起来,此次倡导的“陪老假”有三个层面:一是老有所依,老人生病或失能,子女能有带薪假期陪护;二是老有所乐,子女能有更多机会带父母去看世界; 三是春风化雨,提倡大家多陪老人过重阳节,形成敬老风尚。从单个家庭的需求,到整个社会的态度,都有关照,如果能够一一实现,的确是一幅温馨图景。

养老问题,关注者甚众。在网络调查中,不少人都表示“举双手支持”,同时也有“会不会只是说说而已”的隐忧。

热烈支持,体现了大家对养老问题的关切,现实隐忧,则切中了大多数家庭的痛点。落实“陪老假”仅仅停留在提倡和鼓励上,总还是差把劲。且不说,部分用人单位,连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年假,都各种克扣推诿,即便是老板有心成全,也可能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局。

孝老爱亲,为人之本,既然要鼓励,相关措施不妨具体些。譬如,对于积极响应号召,给员工休“陪老假”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用减税减负、技术资金支持、环境优化、行业表彰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而对于有需求的员工,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投诉调解渠道,使其与用人单位协商假期和薪资时,不至于太没底气。有章可循,才能水到渠成。

不过,“陪老假”再好,也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万能钥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全民化、常态化地关注。除了给家庭养老创造便利,给情感陪护以时间和空间,更需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开发公共养老资源,科普养老知识,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凝聚全社会之力,让老年人生活健康快乐,让“陪老假”从雪中送炭变成锦上添花。

声音

●时评作者“泽仁大吉”:“陪老假”要休得科学,离家远近,老人身体状况都要参考,还应该实在一点,让老人真正得到陪伴。

●网友雪松:支持,现在在外地工作的人很多,一年过下来能陪父母的天数可能不超过十天。

●荆楚网评论:除了“陪老假”,《办法》 还提倡配建适老无障碍住宅,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老年人生活便利了,子女也能少些烦忧,更积极地投入工作。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姚 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