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王某千里迢迢赶到四川省眉山市,找到彭山区人民法院的郭法官。“郭法官,我来赔钱,请赶紧把我从黑名单里删除吧。”王某着急地说。
原来,准备坐飞机送孩子上大学的王某发现,不论在网上还是到售票点,用自己的身份证怎么都买不了飞机票,一打听,原因是自己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某这才想起3年前的一场官司。2013年10月2日,王某驾驶汽车在眉山市与何某的车追尾,经交警确认,王某负全责。当时,在交警队的主持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何某4200元,王某却一直不履行。无奈之下,何某向法院起诉,王某以为自己不是眉山本地人,法院拿他没办法,不仅审判时不到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仍然拒不履行。没想到,正是因为这4200元,王某进了“老赖”黑名单,不仅坐不了飞机,高铁票也买不上,真是“寸步难行”。
类似的情况,全国各地每天都有发生。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联动响应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依法公示和监督。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43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凡是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受到联合惩戒:不得考公务员、不能进入事业单位、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老总”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能支取公积金、不能买房……
记者了解到,一家上市企业曾在当地“呼风唤雨”,过去打官司输了,从不主动履行,法院执行局只能一次次上门催促。最近,该企业又败了官司,却一改常态,积极联系法院要求履行。原因是,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业务将受限,影响到几位高管,信息披露后,还会打击股民对该企业的信心。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扭转了长期以来法院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让‘老赖’可耻、失信受惩成为共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说。
如今,信用惩戒的网还在不断扩大、越织越密。在百度搜索“老赖”,第一条便是最高法公布的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查到有信用污点的个人和单位;江苏苏州等地商业区、广场、火车站的大屏幕上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福建石狮等地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与支付宝等合作,限制“老赖”通过网络支付平台贷款、租车……
“一些农民工拿不到血汗钱而不敢回家过年,拖欠工资的老板却享受奢靡生活;一些交通事故受害者亟须赔偿款救治,肇事者却逃之夭夭。人民法院应该充分发挥职能,用足执行手段,不让这类事情再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说。
近年来,除了信用惩戒,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情节严重的“老赖”,各地法院越来越多地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形成威慑效应。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人民法院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据统计,截至9月10日,最高法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05.37万例,限制477.58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158.72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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