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人类活动管控实行全面禁钓的通告

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加强人类活动管控实行全面禁钓的通告

随着近两年疫情蔓延,有越来越多的人擅自进入到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肆意垂钓,造成保护区内人员聚集、人类活动频繁,此行为已对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和越冬候鸟的正常栖息与迁徙产生严重干扰。为营造良好的候鸟栖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面禁钓。

1、禁钓范围:保护区全域。

2、禁钓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零时开始。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龙感湖保护区核心区。人、畜、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龙感湖保护区驱鸟、赶鸟,干扰候鸟栖息。对非法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4、在禁钓期间,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没收鱼竿渔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扰乱治安秩序、干扰和阻碍保护区工作人员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黄梅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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