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2021年“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创建结果的公示湖北8个县(市区)和3个单位上榜
拟获“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国牌荣誉
关于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结果的公示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831号)要求,我部联合有关部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工作。
经县(市)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等程序,拟将河北省迁西县等15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对河北省沧州市等40个市级单位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反映。联系电话:010-65292761,传真:010-65292854,电子邮箱:ncc@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21年11月18日
拟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湖北)
武汉市黄陂区
丹江口市远安县
宜城市
钟祥市
孝昌县
浠水县
咸宁市咸安区
拟获“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湖北)
襄阳市
荆州市
黄冈市
来源:交通运输部、湖北农村公路、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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