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学科类培训鉴别指南 从四个维度加以判定 要求培训机构自评自查

据教育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决策部署,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了鉴别依据,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

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指南》强调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分级指导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统筹,当地方出现鉴别偏差或困难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指导和纠正。当出现较大争议或难以鉴别时,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研究裁决;二是建立专家鉴别制度。各地要组建专家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开展分类鉴别,作出鉴别决定。鉴别专家组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且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培训机构中任职或兼职、属于非利益相关方;三是强化机构行业自律。培训机构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抓好落实,从严把关,进一步压减和规范学科类培训,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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