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出台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1月8日,黄冈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暂定执行期3年,主要包括6条内容,意在制定支持工业技改政策和促投资措施,改变工业经济发展滞后局面。

市经信局组建工作专班,按分层分类原则先后走访39家重点企业、30个重点技改项目、40家拟进规企业,摸排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9月2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若干措施》起草情况汇报,并通过市司法局审查。

《若干措施》要求,实行工业企业产值进步奖励。对全市年产值过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其年产值增速或年产值增量前5位给予产值进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30万元。

加大技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建设周期内不低于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按先期预拨30%、年终结算方式给予支持。

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搭建技改咨询诊断服务平台,市级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改诊断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技术改造升级解决方案。

设立融资扶持专项资金。设立技改融资扶持专项资金3000万元、工业企业复元重振融资扶持专项资金3000万元,由市融资担保集团按相关业务流程操作,用以支持技术改造、规上工业企业复元重振。

实行技改工作奖励。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年度考核前三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试点示范。对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黄冈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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