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新增10处红绿灯监控设备

10月19日,浠水公安交警发布关于启用红绿灯监控设备的公告,对我县境内新设城区叶湖山、彩虹大道与创业大道十字路口、关口镇三叉路口等10处红绿灯监控设备,将于10月27日起正式使用。

抓拍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接打电话、逆向行驶等道路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关于启用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优化道路交通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现对我县境内新设和改造升级的10处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10月27日)正式启用,届时将对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后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处罚。详细如下: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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