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卖电话卡小心犯法

工信部的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让一些不法分子冒名开通的电话卡无所遁形。除了对多出来的旧卡进行销户,电信运营商也在不断加强办新卡时的审核力度。在重压和打击之下,诈骗分子只能以小恩小惠四处引诱他人卖卡。律师提醒,售卖电话卡涉嫌犯罪,无论对方开价多高,都不能卖。

乱象

“虚拟电话卡”来去都糊涂

“明明一开始显示我名下多出两张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可真到要销户的时候又没了。”说起最近发生的电话卡乌龙事件,程女士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工信部上线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后,她就查询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结果显示,除了自己确实持有的1张中国移动和1张中国联通电话卡外,她的名下还多出了两张“蜗牛移动”的电话卡。

程女士很担心是被他人冒名开了电话卡,因为“一证通查”的查询结果并没有告知详细手机号码,她只能去询问运营商。这时她才发现,蜗牛移动是一家“虚拟运营商”,并没有线下的营业厅,只能拨打客服电话,可偏偏电话怎么也打不通。

两张电话卡搅得程女士心烦意乱,她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问清楚。过了两天,她终于在多次尝试之后打通了客服电话。原本想就电话卡的事向客服发难,可当她把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告知客服后,对方却表示程女士没有在网号码。程女士有些难以置信,又跟对方反复确认,得到的答复还是一样。“客服说因为‘一证通查’刚上线,目前虚拟运营商这一块还没有优化,可以过几天等系统优化后再去查询。”

挂了电话,程女士再次通过“一证通查”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名下少了1张蜗牛移动电话卡,但还剩1张。又过了一天,程女士第三次在“一证通查”上查询,她的名下已经没有多出的虚拟运营商电话卡,“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先是莫名其妙多出来,又稀里糊涂地没了。”

处理

新办卡审核越来越严格

对于有线下营业厅的电信运营商,个人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前往营业厅现场咨询号码详情并销户。至于虚拟运营商,只能通过线上途径办理销户。

蜗牛移动服务号在9月17日发布了一篇关于如何注销手机卡的文章,其中提到,用户可以拨打客服热线或找公众号人工客服进行销户,或是在蜗牛移动微信公众号中选择“蜗牛移动在网号码查询”,按照提示上传身份证信息,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查看名下的号码详情。针对需要销户的号码,用户可以点击号码右侧的“申请销户”按钮。

收到申请后,客服人员会在1到3个工作日内根据填写的号码回访核实销户信息,最终以短信形式告知销户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注销手机卡只会取消用户与运营商间的合约关系,而手机卡与之前绑定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号依然存在关联,还需要进一步解绑。

同样作为虚拟运营商,远特通信也在投诉平台上被多个用户反映名下有非本人办理的电话卡。对此,远特通信在9月17日推出便捷查询窗口、号码明细查询和号码销户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介绍,用户关注“远微商城”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充值业务”中“个人中心”的“名下号码查询”,可以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拍摄身份证正反面,核对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视频认证。使用前置摄像头录制一段匀速朗读指定数字的身份验证视频后完成验证,页面中会显示证件名下办理的号码数量及号码明细。

如果需要销户,则在“远微商城”公众号对话框输入“销户”,获取销户所需资料,包括注销号码、机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和承诺函合影等。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到2个工作日后对方会以邮件形式通知提交资料是否合格,并于次月10日前完成统一销户。

对多出来的电话卡进行销户只是一方面,如何能从源头遏制他人冒名办卡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记者发现,虚拟运营商也在不断完善实名制认证环节的操作规范。蜗牛移动、远特通信的购卡须知中均提到,购卡者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其中,蜗牛移动还要求办卡者需要年满18周岁,上传时需要办卡人手持证件拍摄半身照。

警惕

还有不法分子“四处找卡”

由于办卡时的实名认证手段不断升级,骗子利用他人泄露的身份信息代办卡已经越来越难。但因为电话卡仍然是诈骗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具,还有骗子在想方设法“四处找卡”,利用小恩小惠引诱别人。

在某平台上,记者找到了一条“办卡兼职”的招募信息。对方声称,他的手里有一批手机卡,需要他人帮忙进行实名,每张卡给50元的报酬。但由于实名需要当面完成,而信息发布者与记者并不在同一城市,只能作罢。对于这批手机卡会用来做什么,对方回复称“自用”。

相比于50元报酬,还有的人出手要大方一些。记者又找到了一名专业“收卡人”,对方表示,可以用200元一张的价格收电话卡,什么运营商都可以,有多少收多少。因为这名收卡人也位于另外一个城市,收卡人建议记者先按地址邮寄一张过来,到货后试用没问题,就会通过微信转账。至于收卡后的用途,对方称会去“注册东西”“打电话”。

在收卡人当中,最高有人开价300元收电话卡,而且只要卡能用,每个月都给300元。对于记者所提议的当面交易,对方似乎十分避讳,直言一般都是“邮寄到了付钱”。而除了电话卡,还有人连带着收购银行卡和U盾。

身份证信息、电话卡、银行卡和U盾,在电信诈骗领域统称为“四件套”。经过其他人实名的四件套,被诈骗分子购买之后,马上就会作为工具运用到电信诈骗之中。由于四件套的私下买卖会导致“实名不实人”,警方的追查也会受到阻碍。为了遏制这种买卖行为,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断卡行动”,打击了很多开卡和收卡人员,有些甚至是规模庞大的团伙。

在断卡行动的整治之下,以往比较容易就能搜到的“办卡兼职”“买卖电话卡”等信息,现如今已经很难找得到。在网购平台、二手交易平台和求职兼职平台,“电话卡”“手机卡”“办卡兼职”等关键词大多会被列为违禁词,输入之后不会显示任何交易信息。即便会显示结果,也是与买卖电话卡无关的其他信息。只有在个别平台,收卡人会零散地发布一些报酬信息和联系方式,“等鱼上钩”。

提醒

随意收卡卖卡有风险

记者从运营商了解到,个人名下的电话卡如果欠费,在销户前需要先把欠费补齐。那些以几十元一张卖出去的电话卡,到头来可能还要倒贴钱才能销掉。

花钱还是小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提醒,售卖电话卡还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法条中的“明知”二字,周浩解释,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实施的系诈骗行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明知”,应当根据行为人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种客观表现,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诈骗话术脚本、诈骗信息内容、账册、分赃记录及手机短信、微信、QQ、钉钉等通讯工具聊天记录等,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等综合判断。如果卖卡人只是“装作不知情”,依然会构成犯罪。如果个人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卡卖卡,虽不构成犯罪,但也会受到信用惩戒。

如果个人发现名下有多出的电话卡,周浩建议当事人前往运营商了解具体开卡信息、有无个人签字和实名材料等等。如果确认是运营商审核不严导致,可以向工信部门投诉,或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运营商赔偿损失。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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