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穴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武穴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兰佳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兰佳国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兰佳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武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武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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