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车主惊呼
驾照只有12分怎么办?不够啊!
于是就想方设法借驾照来“销分”
一些持有驾照的人便从中发现了“商机”
居然想到通过买卖驾照分牟利
事情经过
8月18日10时,吴某某来到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服务大厅,向违法处理窗口服务人员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及身份证,要求处理车牌号为浙H***07小型汽车的一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在为其处理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服务窗口民警发现吴某某言行不一,当问及该起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是否为本人时,更是心虚,支支吾吾地回答。民警一再追问,终于牵扯出吴某某为人顶分的违法行为以及在一旁等待的绍某某。
经民警初步调查发现,吴某某、绍某某存在涉嫌买分卖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等违法行为。随后,集聚区交警大队花园中队将案件移交给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花园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花园派出所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吴某某称无意中和同事聊天得知卖驾照分可以赚钱。想到自己驾照常年闲置还有余分,而驾照清分的日期也快到了,便产生了将驾照分变现赚点钱的想法,刚好同事认识人可以帮忙联系。于是,就通过同事添加了邵某某的微信,约定好以处理6分120元的酬金帮余某某处理一起违章。
于是18日上午,吴某某带着自己的驾驶证和邵某某一起到柯山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来处理交通违法,没想到在窗口处理时就被民警发现其中端倪。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中间人邵某某以及车主余某某,三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因吴某某、中介邵某某、车主余某某“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涉嫌提供虚假证言。8月19日,中介邵某被柯山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吴某某和余某某也分别被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提示
交通违法处理坚持“谁违法谁处理”的原则,任何买卖驾驶证记分、向警方提供相关虚假证言和证据材料的都是违法行为!参与“买分卖分”的中介、驾驶人以及车主一经查实即被追责,重则入刑!
来源: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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