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8月起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整合申报后,办税流程得到优化,解决了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新申报表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

来源:央视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