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份,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向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退还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1600.84万元,累计退还金额达1.79亿元,有效减轻了我市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每笔贷款额3%-5%的比例缴纳,在贷款职工结清贷款或办理正式抵押手续后退还房地产开发公司。截至2018年底,我市房地产企业存入相关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共19275.61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场调研,主动作为,自2020年1月起,全面取消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制度,对历年来收取的房地产企业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进行有序清退。截至今年4月底,已累计向我市282家房地产企业退还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1.79亿元。下一段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依法依规全面退还“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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