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开展不规范用字用语广告整治行动

4月30日,市城管执法委组织开展门店广告不规范用字用语专项整治行动。

有不少店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在广告牌上做文章,随意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规范汉字来吸引眼球。使用不规范字体存在各种弊端,也容易造成误导。活动当天,记者看到,在市区新港二路某处不规范用字店铺前,城管队员正在对其进行拆除。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市城市执法队员前期对市区多间店铺进行宣传劝导,发放《门店招牌设置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店铺按规范进行整改。当天,共拆除不规范用字用语广告牌19处。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广告牌、招牌往往反映着一个城市的形象,是城市文明的一种体现。规范户外广告牌字体,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黄冈广播电视台记者  孔欢)

编辑:胡玉璇 熊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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