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6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于30分钟内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
涉案的6名被告人均系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并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由于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黄梅法院遂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相关证据均表示无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在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最后陈述后,主审法官刘江伟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对6名被告人分别作出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的判决,同时均宣告缓刑。
此次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充分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简化了庭审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刑事审判的提速增效。
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程序适用,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成果转化,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黄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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