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犬登记范围
依据《黄冈市养犬管理办法》,将在限养区域内实行登记管理,黄冈市城区限养区为:东南自世纪大道南端起,沿沿江大道至与新港北路交汇处;西北沿新港北路、黄婆汊路至与三台河交汇处;北东沿三台河西岸、世纪大道至与沿江大道交汇处的围合范围。
二、养犬登记点
三、个人养犬登记流程
1、申请人携犬到养犬登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个人养犬登记表》,现场签订《养犬安全责任书》。
2、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有效证件指:
(1)城区常住户口居民提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暂住的提供居住证;
(2)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凭证(《动物免疫证明》,境外进口的犬只须提交《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3、无犬只免疫凭证的,当场进行免疫接种并发放《动物免疫证明》。
4、登记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犬只品种、免疫情况进行核验后当场办理登记。
四、单位养犬登记流程
1、申请养犬单位持单位代码证明或者营业执照、犬只免疫凭证(《动物免疫证明》,境外进口的犬只须提交《入境检验检疫证明》)、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以及单位出具的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书面证明、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携犬到养犬登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单位养犬登记表》。
2、无犬只免疫凭证的当场进行免疫接种并发放《动物免疫证明》。
3、登记点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犬只品种、免疫情况进行核验后当场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办理养犬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2、犬只免疫接种费用属于宠物诊疗机构依法正常经营的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宠物诊疗机构负责解释。
(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熊文博 通讯员黄磊)
来源:黄冈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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