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部分。通过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厘清了工作边界,明确了职能定位,提高了工作效率。《法制日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37个中央部委已制订分类处理清单。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为了解决“信访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问题,让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技术鉴定、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诉求,进入这些途径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协调有关中央部委共同推广这一做法。民政部、人社部、卫生计生委等9家中央部委分两批进行了工作试点,先期将这种做法在各自系统和工作领域推开;在中央部委的指导和推动下,吉林、海南、宁夏、新疆等17个地方在基础较好的省直单位和市、县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带动这项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全面推开。
记者了解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正按照分级负责和“系统抓、抓系统”的思路,从中央部委及省级层面向市县两级推开。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住建部、教育部等37个中央部委已经制订并公布了分类处理清单。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已基本完成清单梳理、规则制定等工作。
其中,有23个地方的省直部门制订了工作清单,江苏、山东、河南、湖北等9个地方的省级部门清单已全部公示并编制成册,湖北还出台了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安徽的市县两级和武汉、青岛等地也全面推开了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北京市西城区卫生计生委探索依法分类处理卫生计生领域信访诉求,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实行“三次分类”工作机制,成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新样本。
记者获悉,下一步,市、县两级将全面推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而中央37个部委制订的工作清单已汇编成册,近期将下发各地各部门使用。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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