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全面取消!3月1日起实施!

国家出手了!

取消这些不合理收费!

涉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该意见要求,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不合理收费。据悉,该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二是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三是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五是改善发展环境,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

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

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

但仍存在部分地区

服务收费的项目偏多、标准偏高、

行为不规范,部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

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

用户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

开具发票等业务中

出现让用户多次跑、多头跑、周期长

用户咨询、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回复等问题

现在

国家出手了!

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清理哪些不合理收费?

什么环节的收费?

供水环节收费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环节收费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环节收费

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接入工程费用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其他各类收费

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意见称,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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