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

中国检察网消息,11月25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对原蕲春县公安局三渡派出所所长、巡特警大队负责人黄晓东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提起诉讼。记者查阅资料获悉,黄晓东于2019年11月接受蕲春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月20日由蕲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据悉,黄晓东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0.7万元,挪用公款18万元。

案件详情:

一、受贿罪(60.7万元):

1、索取、收受KTV老板吕某甲(曾用名吕某乙)人民币50.3万元。

2、收受赌博机经营场所老板熊某某所送人民币4.2万元

3、收受赌博机经营场所老板胡某某所送人民币1.5万元,并要求胡某某为其支付了皮衣店1.7万元购衣款。

4、收受邓某甲所送人民币3万元,为涉黑涉毒人员管某某、许某某、刘某甲等人提供保护。

二、挪用公款罪(188538.60元)

2019年2月4日,被告人黄晓东要求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报账员潘某某将其保管的网络赌博案的暂扣款转账25万元到其个人银行账户,同月19日,黄晓东又要求潘某某将网络赌博案的暂扣款转账5万元到其个人银行账户。黄晓东在收到款项后挪为私用,至2019年3月28日才将30万元全部还给潘某某。经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对黄晓东挪用公款情况进行审计,黄晓东挪用公款共30万元,其中用于个人经营活动相关支出188538.60元,其他支出111231.46元,未实际使用229.94元。

三、赌博罪

2018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黄晓东多次组织邀约龚某某、张某乙、李某乙、孙某乙、游某某到伍某某位于蕲春县首府壹号A-1家中地下室棋牌室内以打“三条”大小的“红中杠”麻将形式参与赌博,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四、寻衅滋事罪

2014年12月1日,被告人黄晓东因怀疑妻子外遇问题持凶器在武穴市山国茶馆茶室内殴打崔某某,吴某甲、吴某乙在旁扯架。黄晓东被拉开后,将茶室门踢坏,并将凶器顶在吴某甲头部威胁,吴某乙迅速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将黄晓东劝回。

五、强迫交易罪

2014年4月,被告人黄晓东找时任蕲春****有限公司负责人邓某乙,要求该公司使用黄晓东代理的华新水泥,无果后,黄晓东带马某某等人到邓某乙办公室采取威胁的方法强迫该公司使用华新水泥,该公司被迫使用84万余元的华新水泥。

检察院建议:

被告人黄晓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60.7万元,挪用公款188538.60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零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中国检察网

编辑:熊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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