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11月24日上午8:30,由黄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自力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冈市检察院指派7人公诉团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7人公诉团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0年,何自力结识郑某英、秦某等人,在红安县逞强斗狠,打架斗殴,先后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定“威名”。2000年12月,何自力因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7月,其刑满释放后为壮大势力,将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敏、背负命案的梅某银等人笼络到身边,为迅速积累财富,再次实施多起暴力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5月起,逐步形成以何自力为首,郑某英、秦某、梅某银多名骨干成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主要通过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手段,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此过程中,组织成员为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通过故意伤害、殴打威胁、阻扰施工等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61起,对该县地下赌博、高利放贷行业和杏花乡建苏村建筑工程行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红安县城区及杏花乡周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自力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等13个罪名,依法提起公诉。
△省院金鑫副检察长听取案件汇报
△案件讨论
△庭前准备
▶ 该案是黄冈市受理的首例毒品交易涉黑案件,省、市、县三级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省院相关领导多次线上或线下专题听取汇报、指导办案。在侦查阶段,红安县院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侦查取证,提出侦查建议60余条。在审查起诉阶段,市院派出精干力量驻红安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问题进行指导把关;案件报送市院后,市院迅速统筹抽调红安县院业务骨干3名与市院承办检察官等2人组建涉黑案件专案组,全身心投入完善证据、细致审查、准确定性的工作中,形成203万余字审查报告,补充证据材料14本。在办理该案的同时,注重破网打伞、行业清源等,及时移交职务犯罪线索7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充分释法说理,先后有14名被告人在值班律师、辩护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市院吴炳先副检察长在观摩室旁听
△观摩室
△庭审现场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毒品数量大,目前仍在质证环节,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
来源:黄冈检察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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