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公开审理钟先勇等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

公开审理

11月10日,浠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由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先勇等19人及三箭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罪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浠水县公开开庭审理的涉案被告人人数最多、指控犯罪事实最多的一起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浠水法院决定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4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预计持续5天。

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顺利进行,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庭审保障

市中院抽调68名法警,县公安局抽调20名特警、10名交警协助庭审,县人民医院2名医务人员随时待命,应对需要紧急就医情况。

观摩庭审

黄冈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胡安元,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浠水县委书记黄强胤,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正红在浠水法院七楼视频会议室观摩庭审。市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二庭庭长陈友才,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张应利现场指导。

来源: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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