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警车外出巡逻,坐在副驾驶上的一名交警没有系安全带,回到警队被同事当面开出了一张罚单——11月5日,在黄州区陶店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发生了这样一件交警给交警开罚单的事。
为深入推进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1月5日上午在G106国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开展了中南片区“百日会战”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机动大队民警在国道上,紧盯跨省长途行驶的公路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对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严查严整“三超一疲劳”、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一辆警车巡逻归来,停靠在陶店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一侧。旁边执勤的机动大队民警发现,警车内的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但坐在副驾驶上的交警没有系安全带,便快步向前,当场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规定,行人或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道路通行规定的,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机动大队民警提醒市民,安全带不系,出现过好多惨烈的事故,不能图一时舒服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来源:法制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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