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数历年最多!湖北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考

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湖北省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客观题考试全省设置武汉、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黄冈、咸宁、恩施等11个考区,16个考点,235个考场。

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实施。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从2002年到2019年,湖北顺利举行了16次国家司法考试和2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共有24万余人参加考试,4万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一、湖北省今年报名情况

今年,湖北省报名参考人员共23858人(武汉市13617人),比去年增长17%,为历年来最多。报名人员中男性占48.4%,女性占51.6%。报名人员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法系统、政府法制部门报名人数明显增加。

二是报名人员整体年龄结构年轻化,平均年龄28岁。

三是报名人员学历层次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8.8%,法学专业占55%。四是报名人员构成多元,涉及各行业和各年龄层次。

二、考试组织实施准备工作情况

今年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机考,主观题考试继续进行改革,全面推行机考,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为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省司法厅党委按照司法部要求,及时对全省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制定好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前期备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今年调整充实了湖北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省政府副省长徐文海同志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聂天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担任副组长。增加省卫健委为成员单位。10月13日,徐文海副省长主持召开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省考试准备情况,安排部署考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事项。各考区分别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考试工作,省、市各成员单位全力保障,形成全省上下“一盘棋”共保考试安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今年,湖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大幅增长,考试方式继续改革调整,考试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考试组织实施面临的形势严峻。省司法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考试工作,几次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指挥协调落实。考试期间,省司法厅由领导带队到各考区督考,铆紧直通末端的责任链条。

三是突出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备考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是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三部委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司法厅及早部署,9月份在省卫健委指导下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报经省防指办批复同意后下发各考区执行,提前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省厅和各考区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防疫工作专班,考点设置防疫副总监考,成立由专业医务人员和疾控专家组成的医疗工作组,组织防疫应急演练,做好处理突发情况的各项应对准备。考区司法局在本地防指、卫健部门指导下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四是积极筹措机位,确保考生有机可考、就近参考。提前预判今年报名人数可能因疫情影响、就业形势严峻等因素,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报名形势,组织各考区司法局及早与有关院校联系,择优选择交通便利、硬件设施较好的院校作为客观题考试考点。全省考区增加考试批次,筹措机位1.8万个,完全满足了报名考生的考试需求。

五是制定各类方案,确保考试有章可循。根据司法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考试实施方案、督考方案、应急预案、工作清单等,对各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实施、考务安全管理、防范打击作弊、考务人员选配及培训、巡考、督考、监考、违纪处理、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三、全力以赴确保全省考试万无一失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门槛考试”,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司法部对今年考试工作提出了提出“十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重大政治任务,是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今年考试,疫情防控责任重大,防作弊形势依然严峻,监管风险不容忽视,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清醒认识到今年考试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继续增强如履薄冰的危机感,牢固树立考试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积极应对风各类险隐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省司法厅要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与法检系统、网信、保密、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卫健、应急管理、电力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在考点落实、机位资源、考场设置、网络和电力保障、安全保卫、作弊防控、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深化合作,为考试组织实施提供充分的人员、技术和措施保障。

(四)注重细节管理,排除隐患漏洞。要牢牢抓住考点考场、考试机位、保网保电、疫情防控、考试安全等关键环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针对考前、考中、考后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风险和隐患,提前预判,充分准备,制定预案,开展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置。

(五)抓好培训演练,提升管理能力。今年,湖北继续实行厅领导带队督考制度。湖北省司法厅成立17个督考组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所有考区全要素测试工作和考试组织实施督导工作,对所有考区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违纪查处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和监察,确保考试廉洁公正。

来源:长江云

编辑:何雪萌

(作者:新闻中心王太刚杨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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