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5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9月22日下午,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5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今年以来,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挂在心上,走到哪就讲到哪,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建立了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3个层级构成的省级生态环境监察体系。2018年分三批对全省17个市(州)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以来,有力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损害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生态灵秀湖北的重要举措。

各督察组表示,当前,在统筹推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的大前提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将立足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督察工作中,将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环境幸福指数提升;聚焦提升环境要素支撑,推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武汉市、黄冈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恩施州、仙桃市等7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督察组进驻安排,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根据安排,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为9月21日到9月30日,共1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为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第一轮第一批督察最大限度的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将督察进驻时间由20天压缩至10天。进驻期间,只安排一个进驻动员会,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同时压减主会场参会人员。在后续督察工作中,还将进一步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完成各项督察任务。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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