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卡后24小时内未正常使用的,
暂停通信服务;
开卡后漫游至电信网络诈骗高危地
且行为异常的,
取消通信服务
……
近段时间以来,在湖北省公安厅指导下,武汉、十堰、天门等地公安机关联合当地通信运营商,发布加强移动电话号码开卡管控措施的公告,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大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力度,帮助群众捂紧“钱袋子”。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产业化”态势,已经形成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群发诈骗信息、制作钓鱼欺诈网站的黑色产业链。其中,移动电话号卡是重要的源头性“载体”,除直接通过其进行电话、短信进行诈骗外,手机号码还可用于注册或者绑定微信、QQ等互联网账号进行网络诈骗。因此,严格管控移动电话号码开卡刻不容缓。
什么是移动电话号码开卡异常行为?据民警介绍,有些人自己购卡或组织、教唆他人办卡后,第一时间不插卡使用,而是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批量倒卖给电诈分子用于诈骗活动。还有很多电诈犯罪分子为逃避警方侦查,在获得手机卡后频繁换机插卡,明显不符合正常使用规律。
为此,公告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具体内容为:
对开卡后24小时内未正常使用的;频繁换机插卡或频繁补换卡的;短期内多次新开号码或同一证件在同一运营商开办多张号卡的;存在高频呼出、静默未使用等其他异常用卡行为的,暂停通信服务,用户需到本地营业厅前台进行人、证、卡三项信息核验(核验时必须携带SIM卡实物),核验未通过的,取消通信服务。
有号卡开卡后漫游至电信网络诈骗高危地且行为异常的;
开卡当天由同一人开卡2张以上且有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记录、或有接收银行客服短信,且无本地正常通话的;
经他人投诉有诈骗、骚扰行为,一经核实的;被相关单位核实有诈骗、骚扰行为的;
由涉案或高风险人员开办的,直接取消通信服务,冻结号卡余额。
相关人员受他人组织、教唆,无正当理由办卡的;
使用号卡用于各类骚扰、虚假广告、诈骗的以及被公安机关提示为涉诈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冻结号卡余额,限制通信业务办理。
相关机构、组织或人员存在违规、批量开卡、违规屯卡的;组织、教唆、收受、贩卖他人开办新卡的;将本人证件办理的号卡违规赠予、出借、售卖给他人的;开办的号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的,冻结号卡余额,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警示训诫,一经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信运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优化系统建设、完善技术措施,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强力支持。
目前,湖北省公安厅正联合通信运营商在全省推广移动电话号码开卡管控措施,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陆续发布相关公告,全力推动该管控工作落实落地。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熊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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