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来了,这些场所人数不超过75%!

9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坚持常态防控、坚持分区分级原则、做好各项宣传引导,同时要求强化景区游览管理:

▪ 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同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布了《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指南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提出总体原则:坚持常态防控、坚持科学防控、坚持精准防控,同时还提出了以下基本要求:

▪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75%;

▪ 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 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以下是通知附件:

一、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

二、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

四、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

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0年9月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发展现状,指导全国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开放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景区开放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坚持分区分级原则。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不搞“一刀切”。

(三)做好各项宣传引导。要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良好的餐饮习惯。

二、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应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秋冬季流感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

三、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

(七)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八)强化重点管理。各景区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医务服务,有条件的景区要准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四、强化景区游览管理

(十)严控游客流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要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十二)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要结合本地“健康码”,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

(十三)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

(十四)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

(十六)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

(十七)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八)做好应对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四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推进剧院等演出场所开放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演出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演出场所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二、基本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适当控制参加人数规模。按照科学有序原则,优先放开室外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75%;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

(三)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四)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防控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要在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所防控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

2.做好消毒清洁。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配备洗手消毒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6.出现疫情疑似症状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演职人员防护

1.演出主办方应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三)观众防护

1.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2.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的,演出场所及演出主办方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

(二)压实各方责任。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演出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压实场所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上网服务场所”)开放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上网服务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二、基本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营业。

三、防控措施

上网服务场所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所防控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

2.做好消毒清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做到“一客一用一消”。上网服务设备及附属设施(鼠标、键盘、耳机、开机键等)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4.配备洗手消毒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提倡节约粮食,防止餐饮浪费。

7.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8.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消费者防护

1.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消费者体温异常的,建议及时就医。

2.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的,上网服务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

(二)压实各方责任。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压实场所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三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推进娱乐场所开放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娱乐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二、基本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营业。

三、防控措施

娱乐场所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所防控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

2.做好消毒清洁。对经常使用的茶杯、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和公共设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做到“一客一用一消”。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娱乐场所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游艺娱乐场所的按键、摇杆、代币及附属设施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4.配备洗手消毒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提倡节约粮食,防止餐饮浪费。

7.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8.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消费者防护

1.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消费者体温异常的,建议及时就医。

2.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的,娱乐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

(二)压实各方责任。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压实场所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来源:湖北文旅之声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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