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近年来,以江苏、浙江以及福州、南宁、黄山、义乌等地为代表,全国近2500个市县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10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确保登记服务不停不断,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意见》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推行网上受理审核,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力争不见面办理,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去年,自然资源部在济南、哈尔滨、新沂等地部署试点,以点带面推广使用电子证书证明,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已累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600多万本。《意见》提出,在不动产登记、缴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 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税总发〔2018〕47号)后,各地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将不动产登记信息作为核税依据,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浙江、安徽等地建立登记税务一窗受理综合信息平台,为企业办好“一件事”,实现登记费、税费线上支付、“一次收缴”,提高了效率。《意见》提出,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全部作为“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利用推送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尽快反馈完税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登簿发证。
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42号)以来,各地积极推进“互联网+抵押登记”,向各类银行延伸抵押登记端口或办理点约1.3万多个,方便企业抵押融资。浙江建立抵押登记“总对总”联办机制,覆盖11个地市、90家银行、接入3507个网点,累计办理269985件抵押业务,抵押贷款7415.68亿元,提供联办查询155万次,尤其为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发挥很大作用。《意见》提出,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无缝衔接,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同时,《意见》明确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要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便民利企。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意见》还要求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有效支撑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确权登记等全流程土地管理工作,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成果难沿用等问题,有必要健全贯穿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借鉴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企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做法,统一调查名目、制定统一标准、编制唯一代码、统一成果管理、促进成果沿用共享,从源头上避免重复作业,防止出现重复测绘、重复收费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减轻负担。充分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唯一标识码的作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不动产相关审批、交易、缴税、登记等事项,促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关联信息可追溯,提高行政效率,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此外,《意见》要求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与相关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推出网上查询服务。
双方不见面,也能买卖二手房
创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长沙不动产App上线
以前,市民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办理。5月28日,长沙不动产App正式上线,实现网签、缴税、缴费、登记、领证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彻底打破二手房转移登记时空限制,交易双方即使身处异地也能完成交易。
据悉,长沙不动产App将分期开发完成,此次上线业务主要包括移动网签+转移登记(个人业务)、购房资格审核(二手房)、线上预约、线上查询、线上淘房等多种服务。
“今后市民无论何时何地,都可通过App在线上申请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办事‘零跑腿’。”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李恩华介绍,新上线的App推行“不见面审批”,买卖双方可通过线上核验购房资格、发起网签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签订网签合同、填写事项问询、完成线上缴税缴费,实现网签、缴税、缴费、登记、领证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即使买卖双方不在长沙,也能在App内完成二手房交易。
市民可通过下载使用长沙不动产App,实名认证后,利用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档案扫描前置技术,自动对填写的业务信息包括买卖双方购房资格与登记信息、各政务部门接口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内网复核通过后,当天审核、缮证、发证,全程网办。转移登记从之前的4个工作日办结提速到最快当天办结。
全程网上不见面办理,如何保障交易安全和个人隐私?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文德勇介绍,长沙不动产App是该中心官方平台,将人脸识别、移动电子签名、短信平台、移动缴税嵌入系统,通过“数字证书”为线上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数字签名,作为不动产登记数据有效性验证凭证。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安全。
“推出手机App,是我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群众跑腿’转变为‘数据跑路’,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文德勇说。
呼和浩特:“呼、包、鄂、乌”不动产登记四城通办
5月2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2020年年底前,全市不动产登记要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数据完整。市、旗(县)一般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3个工作日以内。
通知指出,2020年5月底前,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部门直连等方式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要强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目前尚留存在原登记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数据信息务必于今年6月底前完整移交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今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市、旗(县)城镇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
另外,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件事”网上“一窗通办”。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网上办事大厅,随时随地可申请。2020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申报、监管平台,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件事”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并力争实现“呼、包、鄂、乌”不动产登记四城通办。
银川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启动
5月20日记者获悉,银川市政府日前印发了《银川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施方案》,该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正式启动,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业务、全流程、跨部门“最多跑一次”。
按照《方案》,将在“银川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设立房产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综合平台,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线上申请、线上预审、线下核验、一次办结。搭建统一网上服务平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数据互通共享,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城银行通办,抵押人全程“零跑腿”。推广不动产证书快递送和登记费网上付,建立非税收入收缴在线支付功能,实现综合受理一单制,信息将通知申请人在领证窗口领取登记结果,或将登记结果通过EMS快递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据悉,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后,将由1个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事项。同时将抵押登记窗口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企业和群众在各大银行网点同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审批、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无需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从而实现抵押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只进银行“一扇门”、登记部门“不见面”。初审环节全部放在网上办理,大大压缩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时限,提升了服务效率,真正实现了群众办证“少等待”。将构建房产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平台,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原则,将数据归集到大数据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来源:中国日报网 正北方网 长江晚报 宁夏新闻网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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