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伊朗未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的义务

2020年1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1月6日,伊朗政府发表声明,宣布第五阶段减少履行伊核全面协议承诺的举措。伊在声明中表示,将不再遵守协议最后一项关键限制,即对伊离心机数量的限制。同时,伊将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如对伊制裁得以解除,伊可继续从全面协议获益,伊可立即恢复履约。中方对此有何评价?

答:中方注意到伊朗方面宣布第五阶段减少履行伊核全面协议的举措,也注意到伊方表示这是最后一次减少履约,伊方将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保持合作,并在一定条件下恢复履约。我们认为,伊方虽然由于外部因素被迫减少履约,同时也展示了克制态度,明确表达完整、有效执行全面协议的政治意愿,没有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的义务。

当前,中东局势复杂性上升,全面协议面临严峻挑战。美国单方面退出全面协议,无视国际法和国际义务,对伊进行极限施压,并阻挠其他方履约,这是伊核紧张局势的根源所在,也应该是各方客观公正处理伊核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所有全面协议参与方均应保持冷静、理性,坚持政治外交解决的正确方向,坚持在全面协议联委会框架内协商解决履约分歧,排除干扰,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复杂化的举措,全力维护好全面协议。

我想强调的是,全面协议来之不易,是业经安理会决议核可的多边外交重要成果,是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和中东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支撑,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社会应从长远和大局出发,坚定维护全面协议,推动伊核及中东地区局势走向缓和。中方将继续就此同有关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为此做出不懈努力。

编辑:谢梓淇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