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湖北省共有13家试点单位,通过验收,成功“转正”。
这13家试点单位分别是: 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五峰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黄冈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武汉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长阳清江国家湿地公园、宣恩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南漳清凉河国家湿地公园、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宜城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需先经国家林草局批准同意,再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建设期满,通过验收后,才能转为“正式”。而未通过的将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没通过的将被取消试点资格。截至目前,全省66个国家湿地公园已经有49个通过验收,剩下的17个试点中,将有8个于2020年迎接国家林草局验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地要认真总结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经验,防止重申报轻建设、重经营轻管理、重干预轻自然、重开发轻保护等现象。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挖掘资源特点和文化内涵,提高湿地公园品味,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通过对国家湿地公园的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全面保护湿地、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成为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成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途径,成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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