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八不”行为规范 争当黄冈文明市民

遵守“八不”行为规范,

争做“八不”文明市民,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也是城市形象的代言人。

城市的形象好不好,既要看硬件和外观美不美,更要看市民文明素质高不高。“八不”行为规范既是公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标准,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文明创建事关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事实上,包括“八个不”在内的许多文明行为都是举手之劳就可完成的小事。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民不仅仅行之一时一地,更要将其内外于心、外化于行,争取时时、处处做文明人。


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说到底是为了城市和谐运行、市民生活幸福,而要实现这一点,必须依靠每一位市民积极投身参与其中,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目前黄冈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深入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行动、书香熏陶行动、文明创建行动、实践养成行动、监督惩戒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区文明实践五大行动,共创城市文明是广大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余敏  郑向荣  黄攀  吴雷)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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