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酵!华为卷入前员工被拘251天风波!当事人发声…

近日,华为前员工李洪元被以敲诈华为公司的罪名拘留251天,后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此事在互联网上逐渐发酵,并且出现了一些针对华为的舆论声讨。

离职员工被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释放

网传的一份《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李某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职务,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于2018年1月31日从华为公司离职。

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某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通过部门秘书周某某的个人渤海银行账户向李某元招商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4742.98元 (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不过,李某元因此被举报敲诈勒索,于2018年12月1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该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李某元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3月21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定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依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决定对李某元不起诉。李某元于2019年8月23日释放,共被羁押251天。

随后,李某元请求国家赔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5日,决定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04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两项合计107522. 94元,并向华为和其父亲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疑因内部举报被报复

此事一经曝光,便收获了外界无数的关注。大家怀疑李洪元是否因为要求离职补偿而被当初所在部门恶意构陷。

11月30日,李洪元在华为心声社区上发了一个帖子,名为《给任总的一封公开信》。其中写道:“今天网络上的舆情汹汹并不是我本意,我的确会向公司讨要说法,但绝不期望是以这种方式。”

对此事,环球时报社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发表评论称,李洪元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司法机关最终判他无罪,并给予国家赔偿,这是事情对错一锤定音的结论。

他认为,公众同情弱者的情绪是健康的。华为是个强大的公司,它的一名前员工因为与公司发生了纠纷,受到了这样的不公正对待,这非常让人遗憾,很多人出于朴素的感情对华为产生一些负面情绪,也是正常的。

“华为有十几万员工,堪称电信帝国,它的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注定是相当复杂的。李洪元的遭遇其实是与华为某个具体部门的冲突,当然,华为公司没能及时作出反应,帮助这一冲突以更合理的方式化解,这反映了华为的管理是存在缺陷的。”胡锡进说。

当事人:并非主动曝光,希望和华为沟通

记者:这件事是你自己主动曝光的吗?为什么8月被释放,现在才被曝光?

李洪元:不是我主动曝光。我8月被释放,但拿到国家赔偿是在上周三。网上被曝光的是《刑事赔偿决定书》,那是上周才有的文件。

拿到赔偿后,我挺开心的,就把这份决定书分享到了华为离职员工维权群里,期望有人能帮忙发到华为心声内网,以恢复名誉。结果不知道是谁发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着急。

记者:能不能简要概括一下你在华为的经历?

李洪元:2005年10月,我从浙江巨化集团离职,加入华为杭州,担任企业安全与存储产品线的研发,后来被调去呼和浩特和印度新德里做过市场和销售,还在网络能源产品线下面的营销工程部做过秘书。

我在华为的最后一个部门是太阳能逆变器业务部,这个部门的是相对公司主流程独立运营的。我带领一个八九人的小团队,负责业务流程梳理。

我刚入职华为的时候是15级,月薪9000,比我当时2000块的月薪高很多,所以我来了。这十二年来我的收入成倍增长(公司没有亏待我,也是我举报的动力),但职级一直没变过。

从2008年开始,我成为了华为的持股员工,有一点点股份,能拿到一点点分红。2018年1月,我从华为离职。

记者:你为什么从华为离职?

李洪元: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出于我对华为的感情来说,我觉得我必须要把这股歪风给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举报了。

举报之后我就明显感觉到主管开始针对我,比如他不批我的出差,又比如我手下的人离职,我要补人,但他也不允许把我看中的人调进来。

这时候接近2017年年底,到了我续签合同的时候了(华为员工合同四年一签),我还是想留在华为的,但主管就直接和我说,公司不和我续签了。

我尊重公司的选择,但是因为我入职12年了,按劳动法的规定,入职10年以上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遵从劳动法给予赔偿。

记者:赔偿具体是怎么谈的?

李洪元:是在2018年1月31号,网络能源产品线的HR的何某来跟我谈,给出的方案是N+1(含年终奖),我不认同这个方案,提出了2N,最后他们很爽快的答应了,双方签署了离职协议。

谈判过程长达两个小时,中途有说有笑,我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言辞,也没有提到之前举报的事情。

记者:最终你收到了多少赔偿?

李洪元:2018年3月8日,我来深圳签了确认书,当天下午收到由何某秘书周某私人账户转来的大概30万元。

我疑惑过,为什么是私人账户,还曾打电话给60169(华为HR热线)询问原因,但对方说这是我们部门的事情,不归他们管。后来,我还向税务部门反映过这笔款项没交税的问题,税务部门通知公司补缴税款。

记者:私人账户转账是否合理?目的是什么?

李洪元: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不下5位华为同事的离职赔偿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我认为这是华为一种变通的处理方法。

记者:这个赔偿与你们之前协商的数字符合吗?

李洪元:相符。但当时答应我的年终奖没给,所以我在11月7日那天起诉了华为,我想拿回我的年终奖,总共20余万。

对于这件事,华为向法院拿出的一份1月22日的部门考评会议纪要,纪要上说我的绩效不好。华为称,这是不给我年终奖的原因。但这份会议纪要有诸多疑点。

记者:你因为年终奖这件事起诉华为,是你被抓的导火索吗?

李洪元:不清楚,但我在12月16号这天被抓了。

记者:你现在还有什么诉求?

李洪元:我还是希望和华为沟通,最好是任总能够亲自来和我沟通,就占用他老人家30分钟时间吧。毕竟之前与何总的沟通结果,一句不代表公司行为就作废了,我搞怕了。

来源:荆楚网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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