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湖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逐年增长

使用化妆品本是为了让自己更美。不曾想,和药品一样,化妆品也存在不良反应,需要警惕使用。9月20日,省药监局发布《2018年湖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省药监局相关专家对此作了详细解读。

中招者九成为女性

2018年3月,孝感市民吴女士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一些,在超市买了一瓶染发剂,连说明书都不看就直接使用了产品,并用毛巾包裹,一夜没有洗头,随后头皮开始出现发肿、溃烂等症状,最后住院治疗。

为了美白,每天敷面膜,却让皮肤越来越敏感;隔三差五到美容院做所谓的“深层清洁”,却破坏了皮肤原有的保护层……殊不知,生活中很多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举动,有可能会给皮肤带来安全隐患。

报告显示,去年全省共收到410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同比增长22.32%,与2016年相比暴增982.5%,其中,九成以上患者为女性患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1-30岁,最小年龄在1岁以下,最大年龄80岁。

从产品类别情况来看,不良反应涉及化妆品的产品类别共计4173例次,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报告460例次,占报告总数的11.02%;涉及普通用途化妆品的报告有3713例次,占报告总数的88.98%。(同一患者可能会同时使用多个产品,因此产品类别总数多于报告表总数)。

特殊用途化妆品中,不良反应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祛斑类、防晒类、染发类,共360例次,占特殊用途化妆品报告的78.26%;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护肤类面霜、面膜、乳液类占比较高,共3255例次,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报告总数的87.66%。

比起女士使用化妆品的丰富性而言,男士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产品主要集中在染发剂和用于脸部清洁的化妆品两类。

爱美心切也需有度

报告显示,2018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初步判定主要为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共有3516例次,占报告总数的83.44%,主要表现为红斑、丘疹、水肿。

“出现接触性皮炎,主要是因为消费者求美心切,在不了解自己肤质的情况下选择不当的产品所致。”省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高级工程师杨峥嵘表示,本来自身就是敏感型肌肤,但很多人自己不知道,想让自己的皮肤更通透,更白嫩,而选择一些去角质的或者是富含美白成份的护肤品,这些产品里都含有果酸,使用这样的护肤品会导致皮肤更为敏感。

杨峥嵘说,从上报案例分析来看,还有很多消费者对自身肤质的过敏原也不了解,使用前没有经过测试,导致皮肤出现瘙痒、溃烂。

“此外,化妆品生产厂家非法添加激素的情况也存在。”杨峥嵘说,化妆品有严格的原料使用规范,但有些不良厂家为了追求效果,非法添加一些明令禁止的激素,这些产品使用后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皮肤会有延时反应,伤害了原有保护层后各种不适才会呈现。

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大多并无性命之忧,但出入医院是在所难免,轻则打针吃药,重则住院治疗。数据显示,在不良反应报告来源方面,医疗机构是绝对的主体,占到报告总数的六成以上。

网购莫信偏方

报告显示,去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所涉及产品的主要获得途径依次是网购、商场以及海外代购。

“在接到的报告中,网购产品占主体。还有不少消费者迷信所谓的独门配方,实则是没有任何生产资质的商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胡远明表示,与药品不同的是,化妆品在网上销售并不需要特别许可,即便是特殊类化妆产品也视同普通商品售卖。

胡远明表示,如果网购要尽量选择品牌旗舰店。购买时,要认准产品批号,消费者可下载国家药监局旗下的“化妆品监管APP”,下载后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或是输入产品批号,如果是正规产品,所有的详细信息一目了然,如果查询不到,则代表该产品非正规厂家生产。

针对有些化妆品产品说明书适应症说明不够准确的问题,杨峥嵘表示,国家药监局正在着力解决,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上详细注明适用哪些肌肤,用于哪些区域,如何正确使用等信息,相关规定有望近期出台。

另外,省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遇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化妆品,及时到正规的专科门诊治疗,并配合医生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以便通过数据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并向生产企业提出改进方向,促使其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安全。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张茜 通讯员 袁福国 沈君)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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