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据了解,湖北省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而出台该《实施细则》。全文共二十四条,其中,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举报渠道方面,除了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本级举报电话外,同时还有网站、邮件、电子邮箱、APP等举报渠道,也可统筹利用当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方便举报人举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开本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举报电话。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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