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加油站内调戏女员工,还点燃摩托车!全程站在大火旁边笑…

醉汉深夜出没,

“调戏”加油站女员工,

又淡定点燃摩托车油箱,

火舌瞬间窜起三米高…

7月23日22时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某加油站内出现惊险一幕:一名加油站女员工正在为摩托车加油,一旁的醉汉突然伸手欲摸她的脸,女员工抗拒时油枪不慎洒出汽油。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醉汉竟还不收敛,一面语言挑逗,一面掏出打火机,笑着点燃了摩托车!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火焰迅速将摩托车周边笼罩,火舌窜起三米高,可此时醉汉仍没惊醒,双手抱胸站在一旁淡定地看“热闹”…

加油站女员工呼喊着跑开求助,周边群众也赶来救火,大家一同使用灭火器将熊熊燃烧的大火扑灭,因处置及时,此次闹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更严重的损失。

警方调查查明,涉嫌纵火的男子刘某25岁,家住曲靖市富源县,在事发当日来到东山镇和亲朋聚会。聚会上多喝了几杯后,刘某想到刚新买的手机没用几天就丢失了,自己却还要按期偿还分期贷款,怒火中烧,无处发泄。

酒足饭饱后,刘某搭表弟所骑的摩托车准备回家,看到摩托车快没油了,两人来到就近的加油站加油。此时,无处发泄的刘某看到加油站女员工独自一人在加油,就在酒精的刺激下,做出了“调戏”和纵火的冲动举动。

据刘某交待,当时因为喝了酒,自己行为完全不受大脑控制,上演闹剧的他,清醒后怎么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然而,酒后无法外,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网友评论:

@一株白蔷薇:加油站点火后果很严重!

@海慕雅古:????不怕炸了加油站吗…………

@Apeng也叫彭佳丽:不是心情不好 是脑子不好吧

@袁其向:大兄弟 这种玩笑开不起

@每天都元气满满的沐子酱:我缓缓打出个? 

看着都胆战心惊

来源:综合自云南警方、新京报、新浪微博

编辑:余贝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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