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区市民,以后社区只给开这12项证明,其他事别找社区盖章了!

最近几年,国家三令五申清理“奇葩证明”。可前段时间,某地社区的工作人员还是被一份证明难倒了:一名男子想在社区里安装节能热水器,但安装公司表示必须得到社区同意。

社区对该行业不了解,担心安装完,出现压坏顶楼屋顶等问题,易导致邻里纠纷,最后就没给盖章。

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社区权责不明确是这类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黄冈市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以后社区(村)只给开这12个证明,其他事别找社区盖章!

《通知》要求,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受理条件;未经批准的,市、区各部门、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不得擅自增设证明环节,确需新设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纳入清单。

黄冈市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1、经营场所证明 

为无法提供有效房屋权属证明或使用证明文件的企业注册登记出具住所证明。涉及非“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的企业,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由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要求开具单位为市场监管部门。

2、居(村)民经济困难证明 

对申请低保户、五保户的个人或家庭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对申请援助或救助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意见,用于申请法律援助、各类助学金、困难补贴、病残救助、受灾生活救助、临时救助、诉讼费减免等(低保户、五保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除外)。要求开具单位为教育、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

3、婚育证明 

办理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准入终止妊娠证明等(婚育情况发生变化且情况复杂需出具此类证明);相关档案不全的,协助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婚姻状况。要求开具单位为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

4、亲属关系证明 

用于办理继承类公证、财产继承、领取保险、抚恤金、不动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无法定证照可以证明相互之间的关系,包括监护关系、监护资格)。要求开具单位为司法行政、不动产登记、人社、保险、法院等部门。

5、收养当事人情况证明 

用于收养人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送养人是否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情况证明。要求开具单位为民政部门。

6、居民正常死亡证明 

用于居民在家正常死亡的,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事实。要求开具单位为公安、人社、保险、民政等部门。

7、就业创业登记证明 

用于记载就业、失业状况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示,申请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创业证。要求开具单位为人社部门。

8、失地农民相关证明 

用于本村(社区)居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事务。要求开具单位为人社部门。

9、农村分户证明 

用于农村户口分户,划分宅基地;集体土地转移、变更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要求开具单位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10、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 

用于办理土地权属、林权登记、林木采伐审批、纠纷调处质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要求开具单位为不动产登记、林业、司法行政等部门。

11、从事中医实践活动证明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证明被考核人员在本村(社区)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要求开具单位为卫生健康部门。

12、政审类证明 

用于发展党员、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招录、辅警招聘、征兵等。要求开具单位为人社、公安、人武等部门。

来源:黄冈政府网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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