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河南接连发生了两起恶意填报、篡改他人志愿的事件,让人痛心的是,这两起事件,都是同窗所为。那么,恶意填报或是篡改他人高考志愿,应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又该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呢?
浙江:自己没考好
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被拘
今年高考志愿填报日期截止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的考生张某等三人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绩,分别填报了各自院校。几天后,查看自己的志愿时,却发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而高考志愿填报已结束,不能再次修改,三人立马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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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过侦查发现,作案者是三人的好朋友陈某,他得知三位同学的成绩出色,担心被取笑,他便利用知道三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统一的机会,篡改志愿。目前浙江省考试院已恢复三人志愿,陈某被行政拘留10天。
河南:曾发生矛盾
一女生志愿遭同学恶意篡改
无独有偶,河南中牟县考生刘某今年高考志愿填报也并不顺利。按照规定,河南考生填报志愿修改次数不得超过2次,但是7月1日当天,刘某准备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准备填报志愿时,发现自己的本科一批、二批志愿已被填报,并已被连续修改2次,无法再做修改。刘某立即向当地教育招生部门说明情况,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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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系刘某同班同学乔某。因在校期间曾因琐事发生矛盾,乔某在看到刘某的高考填报志愿账号及密码后,进行恶意填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依规处理中。
律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责
近年来,多地都发生了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其中既有个别教师为谋利益而篡改;也有同窗好友出于个人目的而篡改;还有社会人员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志愿填报系统。其中的一起案例,作案者因篡改了四位同学的高考志愿,被当地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7个月。
法律专家岳屾山介绍,篡改高考志愿是一种个例,法律没有就单独的篡改高考志愿行为来做规定。因为是通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这种行为来实施犯罪,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追究责任。
专家:避免学生“被志愿” 技术防范应增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篡改高考志愿的犯罪成本较低,相关法律的缺位或许是近年来该类事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考虑到涉事学生的前途,如果没有产生具体伤害后果,往往会从轻处理,然而这种网开一面,却助长了相关的违规违法犯罪。
熊丙奇同时指出,要避免学生“被志愿”,技术防范应该增强。可借助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信息绑定、密码问题保护等技术手段,增强志愿报考系统的严密性。
相关部门也再度提醒,考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登录密码,每次填报、修改或浏览完志愿后,务必点击“退出”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浏览器窗口。
来源:央视新闻综合中国之声、央视财经等
编辑: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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