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烈!23岁女子酒后开豪车撞飞宝马!2死4伤!"亡命客"何时能醒?

这几天

“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的消息

引发舆论关注

7月3日,河南23岁女子谭某

醉驾玛莎拉蒂

途中追尾撞击一辆

等待信号灯的宝马轿车

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

瞬间燃烧成火球

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最新!玛莎拉蒂车内3人身份曝光

据新华社等媒体6日报道,河南永城通报了“0703”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女司机车内3人和被追尾车内1名伤者均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2019年7月3日22时42分,在河南永城市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导致2人死亡、4人受伤。7月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对肇事车内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永城市公安局调查,2019年7月3日晚,谭某(女,23岁,无业)、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3人,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南段烧烤店吃饭、饮酒后,谭某驾驶豫NExx55玛莎拉蒂轿车,拉载刘某、张某2人离开。

22时40分许,谭某3人驾乘车辆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时,与正在该路段行驶及路边停放的皖FExx69大众轿车等8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谭某驾车逃逸。

22时42分许,谭某驾车逃逸至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追尾撞击一辆等待信号灯的豫N0xx2L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燃烧、车内2人(葛某,男,44岁;贾某,男,43岁)当场死亡、1人(驾驶员王某,男,31岁)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

目前,受伤的4人仍在治疗中。其中,被追尾车内伤者王某,深二度烧伤,目前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肇事车内3人,谭某肝挫裂伤、胸骨柄骨折,刘某肺挫裂伤、侧骨骨折,张某腹腔积液,3人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女司机刚刚毕业

家境富裕

另据大河报报道,肇事女司机谭某,23岁,刚从某职业学院毕业。谭某父母早年在永城茴村镇靠做皮毛(皮革)生意发家,赚到第一桶金,家境比较富裕。

谭某疑似账号被爆出

知情人称,事情发生后,谭某母亲精神状况不佳,几乎崩溃。谭某现在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情况非常不好。

另据知情人介绍,被撞宝马车内两名死者为同事,其中一名死者A今年45岁左右,家里有两位年近80岁的老人,3个孩子中两个孩子还未成年,家庭负担比较重。

近年来,湖北也发生很不少

酒驾事故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仅2018年全省就因酒驾

发生车祸1057起

死亡290人

今年全省第一起较大交通事故,就是酒驾闯的大祸。1月9日晚,18岁的汉川女孩过生日,与23岁的韩某等10余人在汉川城区一餐馆聚餐,餐后一起去KTV唱歌。1月10日凌晨零时许,韩某不顾自己喝了酒,开车载着3人回家,零时48分许行至汉川市仙女山工业园区某公司门前,撞上一辆停着的大货车,导致3名乘车人死亡。

去年全省最后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也是酒驾。2018年12月4日凌晨2时50分许,27岁的河南省太康县人高某醉酒后驾驶轿车载着2男3女,沿武汉市藏龙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冲入汤逊湖,高某及车上3名乘客溺水死亡。

去年全省第一起较大交通事故,还是酒驾。2018年1月23日深夜11时45分许,26岁的戴某醉酒后驾驶轿车,载3名青年沿318国道超速行至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路段,偏离车道,与大货车迎面相撞,轿车上4人死亡。

酒驾违法成本

有多高?

一图带你看懂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确认标准和处罚方式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将受到何种惩罚?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恩雄表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区分两者主要看行为人的主观状态。

譬如本案,出事前肇事车辆曾与多辆车剐蹭并逃逸,放任危害发生,则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杨恩雄称,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央视追问:醉驾入刑8年

为何唤不醒“亡命客”?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驾入刑”成为现实。从那时起到今天已经过了8年,纵然“醉驾入刑”取得了无可争辩的效果,但对一小部分人而言,法律却迟迟唤不醒他们沉睡的法律意识。河南永城的这位女司机,显然并没有把酒驾的严重后果当回事,对于法律可能给予的惩处也毫无忌惮。

醉酒驾驶的女司机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剐蹭多辆轿车,在群众将其围堵的情况下依然强行逃逸,气焰极其嚣张。假若在剐蹭多辆小轿车时,这位醉酒司机就被果断控制,或许后一起事故就能避免,2死4伤的惨剧就不会发生。

如何制止?怎样控制?无疑,需要警方和群众联手,实现快速行动。

一方面,群众见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车辆要不做耽搁,果断报警。另一方面,也要我们出警迅速,及时行动。在一些国家,警方在对待超速、肇事逃逸、醉酒驾驶车辆等时毫不手软,采取别车、撞击等手段,极端情况下甚至运用枪械制服肇事者。尽管制止“马路杀手”的手段不必盲目升级,但制止“马路杀手”的行动,就是保护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快些!再快些!

再次提醒

酒驾猛于虎!

酒后驾车会导致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能力变差,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

喝一杯啤酒,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就会在20mg/ml左右,就达到酒后驾车的标准;喝两瓶啤酒左右,人体内的酒精浓度差不多在80mg/ml,也就是说达到了醉驾标准。

麻痹人体机能

1、视觉: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2、运动反射神经:反应比正常时慢一两秒。在车速为60km/h的情况下,一秒钟汽车就开出16.7米,极易发生严重后果。

3、触觉: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5、易疲劳: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等症状,此时驾车,容易出现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麻痹人的心理

1、自以为没有醉:半斤脸不红,一斤心不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照样可以把车开到目的地,遇上突发情况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

2、自以为驾龄长、车技高超:越是驾龄长、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对酒后驾车的危险重视程度越低、防范心理越差。有数据表明,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反而是1年以下驾龄的司机很少酒后驾车,因为酒精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

3、心存侥幸:有些司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司机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有事”。

最后,还是那句话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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