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公布食品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招揽食客

近日,湖北省公安厅发布2018年食品打假“利剑”专项行动成果暨十大典型案例。去年以来,湖北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违法犯罪案件915起,其中公安部督办重特大案件40起,抓获涉案人员951名。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湖北警方通报的食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集中于制售假酒、假烟,引进、屠宰、销售不合格牲畜及肉制品等。

鄂豫边界制假酒

2018年8月,湖北省公安厅接到公安部提供的线索,显示随州市随县山区可能存在制售假酒窝点。省公安厅立即指定江汉油田公安局对此线索进行核查侦办。

民警侦查发现,随县小林镇农村确有人制造出售假冒名酒,制贩窝点位于鄂豫边界的农村小院落和小仓库内,交通不便,位置极为隐蔽。据了解,主要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同一家族成员,彼此关系稳固,以制售假酒为业。有的拉拢邻居共同制作假酒,然后收回售卖,呈现职业化制售假酒的形态。

经过艰苦工作,警方挖掘出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此顺藤摸瓜,全面掌握了制贩假酒团伙的其他成员信息。由于此案涉案人员多、窝点分散,销售假酒数量较大,2018年12月20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今年1月17日,在湖北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江汉油田公安局会同襄阳、随州特警200多名警力,对随县小林镇制售假酒集中地区进行全面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生产、储存假酒、假包装材料“黑窝点”23个,查扣品牌假酒830余件、假酒包装材料和防伪芯片30多万套、喷码机等制假设备15套,涉案价值1.6亿元,捣毁一个集生产、储存、贩卖一条龙的“家族式”犯罪团伙。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制造的假酒大部分用几十元一瓶的低端白酒灌装到高档品牌酒瓶里,再包装出售,以次充好;少数低价酒则用食用酒精、食用香精调配,达到改善口感、以假乱真的目的。

菜肴鲜美靠罂粟

位于襄阳市襄城北街的“鲜香鱼饭店”因味美而著称,吸引四方饕客。

2018年1月,襄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这家饭店菜品的味道很不正常,吃过之后让人上瘾。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将其菜品及火锅底料送往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验,检测出有毒有害的不合格罂粟碱。

经审讯,饭店老板方某明交代了自己多次从襄阳市高新区四季青干菜城成某平经营的小成调料大料批发店购买香料及罂粟壳,制成火锅底料投入餐桌食用以及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

取得方某明的口供后,襄城治安大队联合襄阳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迅速对小成调料大料批发店进行突击检查,于此店1楼及2楼之间的夹层里查获罂粟壳12公斤。

经查,2016年以来,方某明多次从成某平处购买香料及罂粟壳,混合加工粉碎后秘制成火锅底料,投入自己经营的餐馆使用,并销往襄阳周边、湖南、四川、重庆等地。2018年11月5日,经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方某明、成某平被判处有期徒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售卖病猪牟暴利

2018年7月4日0时40分许,夜已深沉。枝江市马家店屠户王某江和往常一样,在灯光下将猪肉屠宰、分割,随后搬运到三轮车上,准备送往王某文的猪肉销售摊位。

但这一次,王某江不如以往“走运”。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局对已被屠宰、分割的猪肉制品进行了现场取样。同日,宜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此鲜猪肉样品系不合格肉食品。

随后,枝江市公安局联合动物检疫部门抓获王某华、王某文、王某江等3人,现场查扣已屠宰的病死猪两头。

经查,2018年7月3日18时许,王某华收购了一头已无法行走的病猪,并电话联系王某文,欲将其出售给王某文。随后,王某文电话联系王某江,要求王某江将这头病猪屠宰、分割后运送至其位于枝江市某市场内的猪肉销售摊位。3人长期收购病死猪屠宰后对外销售,牟取非法利益。

经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华、王某文、王某江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终,王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王某江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刘志月 实习生 刘欢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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