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公开庭审一起重大毒品案件

云上黄冈报道(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汪燕) 6月24日下午,在黄冈中院第六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运输、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并持有枪支案,该案还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在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先后在浠水县人民医院、紫禁城酒店等地,多次向翟某某(已判刑)、游某某、杨某某(已判刑)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3包)共计45.03克。2018年12月8日,经被告人冯某与上线何某(绰号“杨哥”,另案处理)联系,被告人冯某、闻某龙相约去荆州市沙市区购买毒品,交易完成后,冯某从所购毒品中拿出数克甲基苯丙胺、10余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送给闻某某。被告人殷某得知冯某购买毒品,仍按照事先约定赶至黄鄂高速禹王收费站,并为冯某查探公安机关设卡查车情况,后在禹王收费站三人一起被公安机关抓获,从车内一黑色双肩包起获疑似甲基苯丙胺4包共350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包共2237.22克,总净重5737.22克;从冯某随身携带黑色提包起获疑似甲基苯丙胺1小包1.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4颗共1.39克,总净重2.72克;从殷某身上及车内挎包中起获甲基苯丙胺4包共7.9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小袋共0.41克,总净重8.34克。2018年11月,被告人冯某委托闻某龙帮其购买枪支,经冯某同意闻某龙前往团风验枪,后以8000元的价格从吴某处购买仿“64式”手枪1支、子弹2颗,并收取冯某购枪款10000元。

该案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官书云出庭支持公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罗刚带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法代表,法检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及被告人近亲属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经庭审查明事实后,将综合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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