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下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执行协作联动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立勇,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齐慧琴,市中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及市公积金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姜立勇同志致辞
签约仪式现场
姜立勇同志首先作签约仪式致辞。他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积金中心密切协作,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体现了市公积金中心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意见》对于协助查询住房公积金、协助冻结住房公积金、协助扣划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案件的审理执行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对于推动法院依法依规执行、规范执行程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积极组织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对《意见》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程序,加强与市公积金的密切协作。
随后,齐慧琴同志作了发言。她表示,黄冈中院与市公积金中心深入交流,密切协作,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服务理念,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体现市法院对公积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意见》的签订实施,对于保障债权人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依法行政,维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属性都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最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习明,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齐慧琴分别代表市中院和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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