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交警开展“小微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在我们生活中,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因出行方便备受市民青睐。随着路面小微车辆的增多,无证驾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数不胜数,严重影响了道路安全。

为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在城区部署了多个查出点,每天开展“小微车辆”的专项整治。湖北交通频道,黄冈电视台,鄂东晚报,直播黄冈等媒体同步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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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号上午8点30分,在赤壁大道万达路口,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逻大队民警正在对“小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当民警拦停一辆燃油代步车后,发现驾驶员竟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完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一个小板凳上。

交警 :你这个凳子都没有固定,一旦行驶起来非常危险的。出行要注意安全啊。

女驾驶员:我也是为了赶时间,所以才临时想了这个办法。平时都没有骑车带小孩的。

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她表示将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回头再来取车。在此期间,还有多名摩托车驾驶员,因车辆未悬挂号牌,没有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被拦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逻大队 民警提醒:

刚刚查了很多都是没有带驾驶证被拦下,结果回去取了,这也给出行带来麻烦,所以提醒驾驶员要及时考驾驶证,买保险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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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许,记者在赤壁大道与赤壁二路交汇处看到,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的交警正在对过往的小微车辆进行清查。一位穿着花裙子的中年女性开着四轮电动车被拦了下来,情绪激动,拒绝配合交警工作。经过交警的反复耐心劝说,

该女性下车并交出了钥匙,不满地说道:

我这车子几千块,买的时候店老板没说不准上路,现在不让我骑,损失太大了!

交警耐心告知:

这种车本就属于违法车辆不应出售。车主可以拿着购车发票去市交警支队认定车辆性质,符合条件的支队将开出相应证明,凭此证明可去购车处办理退款。

9点20分许,记者来到鄂黄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站前。由于这里与鄂州仅一桥之隔,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告诉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保障“小微车辆”的安全行驶,是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随着夏季的到来,遮阳棚成了小微车主的心头好,花上几十元,便能遮风挡雨、防止烈日暴晒,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居高不下。

上午10时许,黄州大队民警正拦下一辆带棚的燃油代步车,并且当场对遮阳棚进行拆除。据执勤民警介绍,结合目前辖区的交通情况,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和遮阳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议车主在骑行小微车辆出行时,采取其他防晒方式。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州大队教导员  陶德学:

我们发现带棚打伞现象,就会对遮阳棚进行销毁,防止流入市场。目前我们还对源头进行整治。建议市民出行可以选择其他,更安全的防晒方式。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元凯:

要做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要最大限度的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对小微车辆违法行为,开展集中常态的整治,以增强安全感,减少隐患,保障交通安全。

黄冈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依法依规暂扣两三轮摩托车27台,其中两轮摩托车25台、正三轮摩托车1台、三轮电动车1台。现场处罚未戴安全头盔5起,小货车违禁2起,收缴拆除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棚)28把,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滚动式播放小微车辆整治宣传音频15次。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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