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省停止发行ETC储值卡,代之以信用卡或记账卡。即使卡中余额不足,也可先通行后扣款。
据介绍,为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按照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湖北省六大ETC合作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省农商行系统(不含武汉市农商行),统一停止发行ETC“通衢卡”储值卡,改为配套办理信用卡。
根据“争取年底实现全国高速公路入口车辆普遍安装使用ETC”工作目标,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最好年内安装使用高速公路ETC,不然,经过收费站时只能走人工收费通道,通行效率较低。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呼吁,已经办理高速公路ETC“通衢卡”储值卡的用户,可先到六大ETC合作银行办理信用卡。六大银行将根据客户需求,适时办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这样,即使账户中余额不足,通行高速公路时也能先通过后扣款。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持有ETC“通衢卡”储值卡的用户,仍可正常使用。如果全国需要统一转换,有关部门届时会第一时间发布通告。
目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已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正在起草建议方案,组织开展ETC门架布设基础信息调研统计,并着手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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