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2018年全省减贫105.5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初的14.4%下降到2.4%,取得全省减贫史上最好成绩。
5月上旬,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其中,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我省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省份。
英山县郑家冲村贫困户周爱玲,因丈夫和公婆体弱多病,一家人长年举债维生。在外创业人士闻彬军回乡建起了神峰山庄,发展农旅融合,周爱玲应聘为山庄剧团的演员,一个月固定收入3000元,家境明显改善。
这样的故事,在荆楚大地频频生动上演。“脱贫路上,不让一个群众掉队。”省扶贫办主任胡超文说。
非常之事,用非常之力。近年,我省构建多点发力的政策保障体系,财政、金融、基金等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屡创新高,土地、人才、科技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公路硬化等民生短板得到有效补强。
凝聚各方力量,奏出脱贫攻坚最强音。杭州市、恩施州建立领导互访、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对口帮扶制度;17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25个国定贫困县,投入帮扶资金7.81亿元;395家省直定点扶贫单位帮扶37个贫困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4亿元;5383家民营企业签约帮扶5341个行政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60.64亿元。
深度贫困是脱贫攻坚短板中的短板,我省在2017年出台的13条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22条硬措施,实现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不愁吃、不愁穿”问题基本解决,“三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全省修订完善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扶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靠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一摘四不摘”固成果。全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后续扶持,落实后续帮扶措施,确保长效稳定脱贫;对已摘帽的贫困县,实行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持续加强扶持和管理,巩固脱贫成果。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胡琼瑶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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