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拟获奖集体和个人公示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第五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地方政府和第三方推荐及自荐申报、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评选、实地考察、审核等程序,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领导小组确定了宜昌市公安局等8个集体为第五届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拟获奖集体,史新宇等8名个人为第五届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拟获奖个人(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拟获奖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6日至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2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浩   熊帆

联系电话:027-87740359  027-87235687

电子邮件:2980819171@qq.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人社厅人事处

邮编:43007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6日

第五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拟获奖对象名单

集体(8个):

宜昌市公安局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

南漳县东巩镇昌集村民委员会

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流域水环境研究所

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员会调研室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

个人(8名):

史新宇(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原分析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陈  婧(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兽医师)

康玉辉(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董玉清(原荆门日报传媒集团高级记者)

李年邦(三峡蚁工生态环保志愿者协会主席)

轩荣萍(武汉市江岸区长春街小学教师)

王  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张圣元(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巡护协管员)

编辑 毛紫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