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7亿元!湖北最大减税降费红包来了!社保费率降至16%

4月30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会上最新发布,据测算,我省预计新增减税降费737亿元,其中减税583亿元、降费154亿元。此次减税降费惠及面和力度都为历年来最广最大。

湖北日报记者梅涛 摄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明表示,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现“六稳”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改善了企业外部发展环境,激发了微观主体活力。

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形势更为严峻,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意义更加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省相关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时保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省税务局副局长杨绪春表示,增值税改革是减税降费的一道“主菜”,更是一道“硬菜”。

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免征额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为民营企业减负松绑;

从2018年10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表示,从5月1日起,我省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将缴费基数调整为全省统一的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明年4月30日,对困难企业提高稳岗和培训补贴力度。

会上获悉,除国家统一实施的政策外,我省还在允许范围内顶格出台按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等减免政策。在降低涉企收费负担方面,我省已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

陈明表示,此次减税降费既稳定了市场预期、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完善了税收制度、优化了收入分配结构,给经济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为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见效,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获得感,下一步,全省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治税治费,决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收“过头税”、集中清欠等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防止“堤内损失堤外补”;同时,全程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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