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体制改革明年启动 湖北盐改路线图浮出水面

明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区域经营。记者昨天(11月8号)从湖北省经信委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湖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并于月初上报国家相关部委。这意味着,湖北盐改路线图已经初步成型,最迟下月正式出台。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盐改并不是取消专营制度,而是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生产批发区域限制、食盐价格不再由国家定价、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等。

湖北省经信委轻工纺织产业处处长黄敏鸿介绍,我省上报的盐改实施方案,可以概括为“四改革、四完善、四加强”。其中,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改革食盐储备体系,一项项改革内容都与民生息息相关:“9以前我们的盐出省或者是在省内销售,它是必须要通过计划调拨的。那么这次改革了区域限制以后呢,它就允许我们的省级批发公司到外省去开拓市场,以及我们的生产企业都可以到外省了。以前我们哪一种盐什么价格,都是由物价局规定的,那么以后在价格上面是自由竞争。”

目前,湖北共有10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应城、云梦、枣阳、潜江等地,食盐批发企业全省共有105家。根据初步形成的盐改方案,我省将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0家盐企数量只减不增。同时,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除了现有的10家盐企和105家食盐批发企业,其它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湖北省物价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处长孙楚斌介绍,“物价部门初步计划从12月10号开始启动对小包装食盐的应急价格监测,一般的常规监测时间要长一些,可能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报一次,应急监测呢间隔的时间要短一些,目前的初步想法是每个星期两到三次。还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乱涨价、趁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湖北省还将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同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其中省级政府储备按不低于本省1个月食盐消费量的标准储备,同时限定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将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手段,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来源:长江云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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