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店暂无带“新国标”标识的口罩
昨日,武汉气温较低,不少市民选择佩戴口罩出行(记者 郭良朔 摄)
昨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以“佩戴口罩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这种直观效果来界定口罩性能,达到“良”及以上才算合格。记者实地走访和上网搜索发现,目前武汉市药店和电商平台上还未推出“新国标”民用防护口罩。
4个防护级别针对不同空气质量情况
国内现行口罩标准有3个——《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第一个属于劳动防护类产品标准,后两个属于医用防护产品标准。由于使用环境不同、防护对象不同,3个标准都不能完全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下的民用防雾霾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
民用口罩“新国标”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级别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标准,口罩的防护级别由低到高分为D、C、B、A四级,分别对应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和空气污染情况。如D级对应“中度及以下污染”,适用于PM2.5浓度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的情况;A级对应“严重污染”,在PM2.5浓度达到500微克/立方米时使用。
《规范》首次使用了“防护效果”这样的综合指标,以“佩戴口罩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来界定口罩性能。要求口罩佩戴后,在相应的空气污染环境下,应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微克以下/立方米,使过滤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才算合格。同时,明确各级口罩对应的防护效果分别为不低于65%、75%、85%、90%。对口罩的标签标识也有严格规定,要求标识中明确包含“产品防护效果级别”。也就是说,市民如果根据当天空气质量情况,相应选择合适的口罩并正确佩戴,可使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
药店暂无带“新国标”标识的口罩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武汉多家药店都有宣称能防雾霾的“PM2.5口罩”销售。口罩包装上多以“过滤效率”来表示其防雾霾性能,有的自称“过滤效率达90%以上”。但记者未能找到按民用口罩“新国标”标出的“防护效果”级别。有些防雾霾口罩宣传的执行标准是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但该标准分类是“劳动防护用品”,用于职业性呼吸防护,包括某些颗粒物防护(如粉尘、烟雾等非油性颗粒物防护)。
在电商平台上,记者以“PM2.5口罩”为关键词搜索,大约出现1000个结果。这些口罩,有的按照GB2626—2006标准也即“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生产,以KN95型口罩为主;另一类声称能抵御雾霾,不过没有相关标准作为参考。
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出台之后,生产民用防护口罩的企业须按照新的国家标准重新再生产。“目前市面上的防雾霾口罩,若是按照劳动防护类产品标准即常见的GB2626—2006或医用防护产品标准生产的,仍然算按国家标准生产,只不过是专门针对劳动防护用或医用”。
民用口罩“新国标”的牵头起草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高级工程师赵瑾瑜表示,《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不针对某个产品或某个类型进行淘汰,而是给企业提供一个技术规范,便于消费者更加精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口罩。
儿童用口罩未纳入新标准
雾霾天最容易受影响的群体——儿童,其适配的口罩并未纳入此次新修订的标准。标准明确标称“不适用于婴幼儿、儿童呼吸防护用品”。
武汉市儿童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陈和斌认为,对于儿童来说,不能一味地为了防PM2.5追求口罩材料的高密度,而牺牲透气性。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最需要的是新鲜氧气。因此,儿童款防雾霾口罩的换气量一定要有保证。
他建议,如果是从防病角度选择口罩,普通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或面纱口罩就可以,因为病原体是附着在气溶胶颗粒物上的。比如针对飞沫,普通口罩足以抵挡,不需要追求过于概念化的所谓高科技口罩。加活性炭滤层是靠谱的,因为活性炭可以吸附气溶胶颗粒物。
此外,要想孩子不生病、少生病,防雾霾只是一方面,护理和营养也很重要。比如大人感觉要感冒了,就要戴好口罩再接触孩子。
本文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 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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