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屯留县部分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引起网友热议。这次,福建又有教师被全县通报,原因竟是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
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并写到:三明宁化县教师街边买菜被通报批评,最近怎么都欺负老师啊,真的是弱势群体哦。买个菜竟然被抓了,跟踪吗?
在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这名网友的爆料随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在新闻留言跟帖中,有一名网友说:我关注的不是通报批评,而是老师卖菜,教育是民族发展的根基,教师经济上的独立,才有人格上的独立,确实该提高教师群体的工资了!
当然,他看错了,老师们没有卖菜,而是买菜。有网友就他观点跟帖说到:我本来也看成了卖菜,还想教师真辛苦,不能开补习班,摆摊卖菜还要被城管罚,结果……
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为何会被通报,很多网友对此表示非常不解:
针对网友爆料的内容,东南网记者采访了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发布过一个通报。
据介绍,首批通报时间为10月21日,涉及到11人,其中有4名学校教师,9人通报理由为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另2人通报理由是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不过,此次被通报的人员,目前没有遭受任何处分。
那么,做出这样的通报有何依据吗?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宁化县为了杜绝一些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治理,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牵头,多个部门配合,开展了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行为规范工作。
随即,小新翻阅了@平安三明的相关微博,发现,确实有关于宁化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
在红框圈出的位置,我们可以看到,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以及不准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等“八不准”相关内容。
关于那个爆料网友的疑问——买个菜竟然被抓了,跟踪吗?小新也在相关报道中找到了答案!
据悉,宁化县成立了督查组,对违反规定行为采取暗访抓拍、街道巡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深入有关单位查阅执法处罚单或调阅监控视频,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违规情况。
对于违反规范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通报,并视违规次数给予提醒谈话、书面检讨、诫勉教育等处理,同时依违规次数扣发个人及单位精神文明奖金。
有人不禁感慨,为啥中枪的总是教师啊,这是捡软柿子捏吗?也有人说,没错啊,你不去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那些小贩不就没市场了吗?
一些网友都想到前不久山西屯留县发生的类似事件,该县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当时引起网友热议,很多人都说“好经让歪嘴和尚念歪了”,最终,该县纪委的决定被市纪委撤销了。
所以,这次到底是买菜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呢?
媒体快评:
真正的问题在于,这项规定本身有没有可商榷之处,能不能经受人情常理的拷问?管理者眼中容不下占道经营,首先应该反思一下自身的失职,而不是迁怒于买菜的教师。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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