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农业部对
拟表彰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公示
湖北一批个人将被评选为全国模范!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
拟表彰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
魏晓明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西湖一大队黑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级工程师
刘合伍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刘仁八镇八角亭村,大冶毛铺富农原生态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王传才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崇阳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洪山嘴镇太山庙村绿佳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何明国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郭家坝镇邓家坡村党支部书记
胡秀容(女)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盛常斌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荆条村盛老汉家庭农场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夏江林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金土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程国庆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丰山镇长春村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艺师
潘自金 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散花镇柏杨村长福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吴祖树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唐县镇华宝山村,华宝山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农艺师
陈 勇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南坪乡南坪村8组,南坪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王 磊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大坪村4组,大坪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毕利霞(女)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黄歇口镇新闸村精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刘 伟 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街办双井村掇刀双井刘伟西瓜合作社理事长
邓绍南(土家族)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茶店子镇天保山村十一组,兴余绿色农产品种养专业合作社执行理事
向 辉(女,土家族) 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旧司镇新街村5组,农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张永前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春露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
拟表彰的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
梅建幸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农业检验监测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万晟杰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王 军 湖北省十堰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兽医师
余允坤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兴明 湖北省宜昌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副局长、经济师
杨书红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工程师
孙其林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区蔬菜办主任
吴庆丰 湖北省鄂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高级农艺师
龙艳明(女) 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农艺师
章金海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农业局副局长、高级农艺师
程新雷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陈 刚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农业局植保站农艺师
黄云书(土家族)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忠路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巩细民 湖北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肥料技术科科长、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王 丰 湖北省农垦对外经济交流中心主任科员、助理工程师
龚自明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淑娟(女) 湖北省潜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青冬(女)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生态能源局局长、农艺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联系电话:(010)59193323,59193301(传真)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恭喜以上个人
向你们的辛勤劳动致敬!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干啥的?
为了激发农民群众和农业系统职工积极性创造性!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亿万农民群众和全国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心聚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怎样的人才能成为全国模范和全国先进?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农业劳动实践中发挥了显著的模范引领作用,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连续从事农业劳动5年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热爱“三农”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连续从事“三农”工作5年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表彰对象分别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或“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荣誉,同时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来源:湖北新闻
编辑:陈 兰
请输入验证码